,都在那一刻化为泡影。
郎思思因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大学校园与她再无关系,档案里留下的除了之前的记过处分,还有更沉重的刑事案底。
很可惜,她们本该在最绚烂的年纪像花一样绽放。
却因为一念之差,最终葬送了自己。
但不管如何,她们也只是我漫长人生中微不足道的两个过客而已。
无论如何,我的人生都还要继续。
时光荏苒,一晃两年过去。
我大学毕业了。
毕业典礼结束,收拾行李准备回家时,我在校门口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——
李姗姗的母亲。
曾经我在大一开学时,和她有过一面之缘。
相比四年前,她苍老了许多,鬓边白发刺眼。
怯懦地走到我面前,「齐同学,能耽误你几分钟吗?」
我看了眼周遭来来往往的人群,「就在这里说吧。」
察觉我眼中的警惕,李母脸上多了几分难堪,颤著手递给我一个信封,道:
「这是姗姗让我交给你的。」
我接过信封,随手放进包里,没有开启的意思。
见状,李母强忍已久的情绪终于决堤,低声道:
「其实姗姗早就后悔了,这两年来她无时无刻不在懊恼。」
「说如果当初没动那些歪心思,好好跟你做朋友,哪怕只是普通室友……」
「她现在应该也在这里,穿著学士服,跟你一样。」
我面无表情地沉默著。
我无法共情一个曾经加害于我的人的母亲。
最终,我嗓音不轻不重地打断她:「阿姨,事情都过去了。」
「我不想再追究具体是谁的过错,也不想和当初的人事再有任何牵连。」
李母嚅动的双唇剧烈地抖动了两下,最终什么都没说,黯然离开。
等她走远,我掏出信封仔细看了看。
这信封应该有些时候了,磨损比较严重,褶皱也很多。
正面横线处,被人用钢笔工整地写著:
「齐又菱收。」
即便字迹有些褪色,但依旧力透纸背。
我认出来,这是李姗姗的字。
刚和李姗姗认识的时候,我常常因为她温顺怯懦的性格而感到恨铁不成钢。
可她却有一个很明显的优点——
那就是字写得很好看。
清秀工整,笔锋间带著一丝难得的筋骨,让人一眼惊艳。
我曾和她打趣道:
「字如其人。」
「一个人的字就是她的风骨。」
午夜梦回时,我也疑惑过:
能写出堪比大家书法的李姗姗,怎么偏偏把自己的人生,写得那样曲折潦草?
不过时移世易,多想无益。
我把信封揉成一团,没有任何犹豫地扔进了垃圾桶。
也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,这是李姗姗的遗书。
她在我们毕业前就因为重度抑郁自尽了。
处理她的遗物时,李母偶然翻找到了这封「未寄出的信」。
想了很久才下定决心,舟车劳顿,跨越半个城市送来给我。
和友人聊到此事时,她问我:
「你会后悔自己没看吗?」
我疑惑地看向她,「为什么要后悔?」
「我问心无愧,没必要背负一个罪徒的忏悔和愧疚。」
-完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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